過氧乙酸消毒液 備案要求
國家衛健委要求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首次上市前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形成《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進行網上備案、銷售。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衛生安全評價報告進行形式審查,資料齊全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產品責任單位出具備案憑證,并對備案的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加蓋騎縫章。中科檢測開展過氧乙酸消毒液備案檢測服務,具備CMA、CNAS資質認證。
過氧乙酸消毒液備案 檢測項目
理化指標:過氧化氫/過氧乙酸;重金屬(以Pb計);砷;pH值測定;硫酸鹽
微生物殺滅試驗:普通物表消毒(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皮膚、黏膜消毒(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醫療器械高水平消毒(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空氣消毒(白色葡萄球菌、自然菌);醫療器械滅菌(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
病毒殺滅試驗:腸道病毒、流感病毒、輪狀病毒、冠狀病毒等
毒理學評價:急性經口毒性試驗;致突變試驗;急性皮膚刺激試驗;眼刺激試驗
過氧乙酸消毒液備案檢測 評價內容
衛生安全評價內容包括產品標簽(銘牌)、說明書,檢驗報告(含結論)、企業標準或質量標準,國產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資質,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批文情況。其中、消毒劑、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帶有標識的滅菌物品包裝物、抗(抑)菌制劑還包括產品配方,消毒器械還應當包括產品主要元器件、結構圖。
責任單位的衛生安全評價應當形成完整的《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評價報告包括基本情況和評價資料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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