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細胞微核試驗

化學品細胞微核試驗

中科檢測動物毒理試驗中心,提供毒理檢測,可以開展化學品細胞微核試驗,報告具有CMA和CNAS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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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細胞微核 檢測介紹

本試驗的目的是通過檢測處于間期細胞的胞質中微核)形成的頻率,評價受試物的遺傳毒性。
微核可來源于無著絲粒的染色體斷片或在細胞有絲分裂后期不能遷往細胞兩極的整條染色體。該試驗用于檢測在細胞暴露受試物期間或暴露后受試物對經歷過分裂的細胞誘發斷裂和非整倍體作用的活性。
中科檢測動物毒理試驗中心,提供毒理檢測,可以開展化學品細胞微核試驗,報告具有CMA和CNAS資質。

化學品細胞微核 試驗細胞

原代培養人體外周血淋巴細胞和嚙齒類細胞株(如CHO、V79、CHL/IU和L5178Y)都可以使用的。
使用其他細胞株和細胞類型應根據本標準規定可接受的條件說明其合理性。由于微核發生的背景頻率可影響到試驗方法的敏感性,建議試驗中使用微核背景頻率較低、穩定的細胞類型。

使用人體外周淋巴細胞,應當從年輕的(年齡18歲~35歲)健康的、不吸煙的,近期未暴露已知的遺傳毒性化學物和放射性的個體獲得;如果從一個以上的供血者得到的細胞混合使用,應當說明供血者的數量;女性的微核頻率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的現象要比男性更為明顯,因此在選擇混合使用的供血者時應予以注意。

化學品細胞微核 試驗原理

人體和哺乳動物來源的細胞體外培養,在加和不加(所使用的細胞對所研究的受試物具有足夠的代謝能力)外來的代謝活化系統情況下暴露于受試物。試驗時均設平行的溶劑/載體對照和陽性對照。
在暴露受試物期間、暴露后細胞經足夠的時間生長,能讓在細胞間期由受試物造成的染色體或紡錘體的損傷形成微核。
測定誘導非整倍體作用應在有絲分裂期間接觸受試物。只對在暴露期間或在暴露后完成有絲分裂細胞微核進行分析。
在培養物進行胞漿移動阻滯處理時只計數雙核細胞的微核,未進行胞漿移動陽滯外理的應證實所分析的細胞在暴能期間和暴霞受試物后已經進行了細胞分裂。
所有的操作都要證明處理組和對照組的培養物的細胞發生了細胞增殖,并對分析微核培養物(或平行培養物)由受試物引起的細胞毒性或細胞停滯程度進行評價。

化學品細胞微核 檢測標準

GB/T 21773-2008 化學品 體內哺乳動物紅細胞微核試驗方法
GB/T 28646-2012 化學品 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微核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