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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公示信息 嘉禾望崗AB211205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嘉禾望崗AB211205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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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5
  • 來源:中科檢測

  一、項目概況


  嘉禾望崗AB2112058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位于廣州市白云區,隸屬嘉禾街道管轄范圍,東臨空港大道,西臨嘉禾街社區停車場,北臨華英路,南臨廣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3°17′04.98″,北緯23°14′16.52″,本次調查地塊總面積為8645.07m2。地塊的土地權屬目前歸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所有,改造前的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根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嘉禾望崗周邊片區(AB2104、AB2107、AB2108、AB201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告附圖》可知,地塊未來規劃為其他醫療衛生用地(A5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第五十九條規定:“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廣東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4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的通知》(粵環發〔2021〕2號)等相關文件,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為此,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于2023年9月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檢測”),承擔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包括對地塊內的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采樣檢測。


  二、調查工作及結果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3年9月。本次調查范圍的面積為8645.07m2。


  地塊在1958年前為農用地性質,主要種植水稻、蔬菜,地塊權屬廣州市白云區望崗村經濟聯合社集體用地;1958~2007年,地塊南側仍然為廣州市白云區望崗村經濟聯合社集體用地,種植農作物;地塊北側和西側被出讓并建設廣州白云嘉禾水產科學研究所,主要作為魚苗、種魚養殖以及辦公場所使用;東側被出讓給廣東省水文局廣州分局建設廣東省水文局廣州分局水面蒸發站觀測場,主要用作水面蒸發試驗使用;2008~2010年,因白云區嘉禾街道的區域規劃,地塊內原有的廣州白云嘉禾水產科學研究所魚塘以及望崗村菜地被填平,同時整個地塊被平整為空地;地塊東側水文局試驗草地未發生變化;2011~2013年,地塊西北側原水產研究所被租用為永安通駕校培訓有限公司的訓練場地使用,其余區域未發生變化;2014~2016年,地塊南側空地建設望崗聯合社活動籃球場以及停車場,修建變電房為地塊外南側金煌都會商業街供電;地塊東北角原空地建設沿街商鋪;東側原水文局水蒸發試驗場地被填土平整;2017年~2019年,地塊內東側水文局用地被租用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不影響水蒸發試驗);其余區域未發生較大變化;2020年~至今,地塊西北側駕校搬遷,建筑物被拆除,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東北側沿街商鋪被拆除;東側原水文局試驗基地荒廢;地塊權屬變更為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地塊未來規劃為其他醫療衛生用地(A59)。


  根據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內重點關注區域為各工業企業(嘉禾水產研究所、永安通駕校)、雨污排水管線、變電房、歷史填土區域等,需關注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烴、多環芳烴、重金屬(銅、鎘、鉛、鋅)、多氯聯苯。周邊可能存在污染遷移包括各類倉庫以及汽修廠,潛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鉛、汞、銅、鎳、鎘);VOCs(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土壤采樣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至15日,共布設土壤監測點位7個,采樣深度為8-9m,共采集土壤樣品50組(含5個平行),檢測項目為pH、水分、重金屬(7項)、VOCs(27項)、SVOCs(11項)、多環芳烴(8項):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芘;多氯聯苯(總量)、石油烴(C10-C40)、鋅;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3口,井深為8-9m,采集地下水樣品4組(含1組平行),檢測項目為基礎項(pH、渾濁度)、重金屬8項: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鋅;多環芳烴;多氯聯苯(總量)以及石油烴(C10-C40)。


  根據《嘉禾望崗周邊片區(AB2104、AB2107、AB2108、AB201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告附圖》可知,地塊未來規劃為其他醫療衛生用地(A59),為保守起見,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對應的第一類。地塊所在區域淺層地下水屬于白云分散式開發利用區,地下水一級功能區為保護區。根據《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該地塊的地下水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此次調查依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Ⅲ類標準進行評價。


  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一)地塊內土壤樣品中: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對應的第一類用地污染風險篩選值和根據HJ25.3-2019計算的風險篩選值。


  (二)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除渾濁度外,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Ⅲ類地下水污染風險篩選值和根據HJ25.3-2019計算的風險篩選值。經風險分析,渾濁度不屬于毒性物質,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因此不需開展詳細調查。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符合未來用地規劃的要求,經過初步調查認為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行下一步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本次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三、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13922468091聯系人:解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