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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公示信息 海珠區南邊路雞春崗新街 1 號(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海珠區南邊路雞春崗新街 1 號(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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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3
  • 來源:中科檢測

  一、項目概況


  海珠區南邊路雞春崗新街1號(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位于廣州市海珠區南邊路雞春崗新街1號,本次調查地塊總面積為429.77m2,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3.260292°、北緯23.079475°,地塊的土地權屬目前歸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所有,改造前的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根據規劃,地塊


  未來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廣東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4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的通知》(粵環發〔2021〕2號)等相關文件,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


  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為此,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檢測”),承擔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


  作,包括對地塊內的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采樣檢測。


  二、調查工作及結果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3年9月。本次調查范圍的面積為429.77m2。


  本次調查地塊的未開發歷史可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前,地塊在農用地時期權屬于雞春崗村,期間主要用于水稻和蔬菜的種植,之后因地塊荒廢被用作亂葬崗,而后地塊開始逐漸被平整開發。地塊于1974年被劃撥給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使用,而后二運公司在地塊上修建了兩棟兩層樓房用作企業員工辦公和住宿


  的場所,同時用作推車、板車、繩子等工具儲存倉庫,兩棟樓房一直使用至2020


  年;2020年,因廣紙片區AH050310地塊的收儲,二運集團在該地塊的經營終止,其中兩棟樓房在2020年至2022年間一直為空置狀態;2023年,二運集團對地塊上的建筑物進行了拆除,目前地塊為閑置空地;地塊未來規劃為中小學用


  地(A33)。


  根據污染識別結果,地塊內潛在污染來源可能為運輸車輛用油的跑冒滴漏造成的石油烴(C10-C40)污染。地塊周邊的潛在污染源主要為地塊外南側的廣州造紙廠在營運期間的生產過程可能對本地塊造成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砷、鋅以及氰化物的污染;以及地塊外西側緊鄰區域的廣州自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


  營運期間對本地塊造成的石油烴(C10-C40)、砷、銅、鉛、鎳的污染。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的土壤點位鉆探深度為6.0m,采樣時間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地塊內共采集土壤樣品17個(包括2個平行樣品);地塊外共布設土壤對照點2個,共采集土壤樣品3個(包括1個平行樣品)。所有土壤樣品分析檢測指標包括基礎項(pH、水分)、GB36600常規45


  項以及3項增測項目(氰化物、多環芳烴(8項)以及石油烴(C10-C40))。


  地下水監測井建設深度為6.0m,地下水采樣時間為2023年10月26日,共采集地下水樣品4個(包括1個平行樣品),所有地下水樣品分析檢測指標包括基礎項(pH、渾濁度)、重金屬(8項)、氰化物、多環芳烴(16項)以及石


  油烴(C10-C40)。


  根據地塊規劃,本地塊未來規劃為中小學教育用地(A33),本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優先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對應的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根據廣州市淺層地下水規劃圖,本地塊所在區域屬“珠江三角洲廣州海珠至南沙不宜開采區(H074401003U01)?,地下水一級功能區為保留區,水質現狀為V類,保護目標為V類。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2019年9月),該地塊的地下水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因此依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Ⅳ類進行評價。


  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一)地塊內土壤樣品中: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對應的第一類用地污染


  風險篩選值和根據HJ25.3-2019計算的風險篩選值。


  (二)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除渾濁度外,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Ⅳ類地下水污染風險篩選值和根據HJ25.3-2019計算的風險篩選值。經風險分析,渾濁度不屬于毒性物質,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


  因此不需開展詳細調查。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符合未來用地規劃的要求,經過初步調查認為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行下一步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本


  次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三、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17675792981聯系人:翟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