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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政策法規 《再生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
《再生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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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2
  • 來源:中科檢測

  日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再生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再生汞生產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制定再生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企業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為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Ⅱ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Ⅲ級為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指標體系將適時修訂。

本指標體系起草單位:北京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寧夏新龍藍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節能大地環境修復有限公司、河北圣潔環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和寧波太極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本指標體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提出。

本指標體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1、適用范圍

本評價指標體系規定了再生汞生產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評價指標體系將清潔生產標準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設備指標、資源與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產品特征指標、清潔生產管理指標。

本指標體系適用于以廢汞觸媒為原料的再生汞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管理、環保領跑者等環境管理制度。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 5085.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9078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84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7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8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T913 汞

GB/T7701.3觸媒載體用煤質顆粒活性炭

GB/T 15555.1 固體廢物中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331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測定 碘量法

HJ/T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543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

HJ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氣氮氧化物的測定 酸堿滴定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 702 固體廢物中汞、砷、硒、鉍、銻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HJ 917 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汞的測定 活性炭吸附/熱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G/T3468 化學試劑—氯化汞

《廢氯化汞觸媒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4年第11號)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通則》(試行稿)(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號公告)

《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 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13年第21號)

《聚氯乙烯清潔生產推行方案》 (工信部 節2010【104】號)

《汞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5年第90號)

 

3、術語和定義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通則》(試行稿)所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標體系。

3.1 再生汞行業

本指標體系所指再生汞行業是以廢汞觸媒為原料的再生汞生產企業。

3.2 限定性指標

指對清潔生產有重大影響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嚴格執行、在對再生汞生產企業進行清潔生產水平評定時必須首先滿足的先決指標。本指標體系將限定性指標確定為:冶煉工藝、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單位產品新鮮水耗、汞回收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單位產品特征污染物產生量、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廢物處理處置、環境應急等指標。

3.3 控氧干餾

利用HgCl2高溫升華且其升華溫度低于活性炭焦化溫度的原理,在負壓密閉和惰性氣體氣氛環境下,通過干餾實現HgCl2和活性炭同時回收的方法。

3.4 蒸餾

利用各組分沸點不同,使低沸點的汞蒸發,再冷凝以分離回收的方法。

 

4、評價指標體系

4.1 指標選取說明

本指標體系根據清潔生產的原則要求和指標的可度量性,進行指標選取。根據評價指標的性質,可分為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兩種。

定量指標選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節能”、“降耗”、“減排”和“增效”等有關清潔生產最終目標的指標,綜合考評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狀況和企業清潔生產程度。定性指標根據國家有關推行清潔生產的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政策、資源環境保護政策規定以及行業發展規劃選取,用于考核企業對有關政策法規的符合性及其清潔生產工作實施情況。

4.2 指標基準值及其說明

各指標的評價基準值是衡量該項指標是否符合清潔生產基本要求的評價基準。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中,評價基準值分為Ⅰ級基準值、Ⅱ級基準值和Ⅲ級基準值三個等級。其中Ⅰ級基準值代表國際領先水平值,Ⅱ級基準值代表國內先進水平值,Ⅲ級基準值代表國內一般水平。

4.3 指標體系

再生汞生產企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的各評價指標、評價基準值和權重值見表1。

表1以廢氯化汞觸媒為原料的再生汞企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技術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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