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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公示信息 東莞市常平鎮板石村“臺灣仔”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東莞市常平鎮板石村“臺灣仔”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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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4
  • 來源:中科檢測

東莞市常平鎮板石村“臺灣仔”項目地塊占地面積為22680.95m2,中心經緯度為114.005864°E,22.968069°N。該地塊東側隔新城大道為富盈都市華府,南側隔紅荔路為半島豪庭,西側為常平鎮中心幼兒園,北側為板石小學,東北面為美富汽修。該地塊屬東莞市常平鎮土地儲備中心儲備地。


受東莞市常平鎮土地儲備中心(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委托,場地調查單位廣州中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對該地塊進行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根據調查分析東莞市常平鎮板石村“臺灣仔”項目地塊歷史使用及現狀使用情況所知:目標場地2007年前權屬于新圍村小組,為農用地;后經小組改制權屬于常平鎮板石村新圍股份合作社,為農用地;2011年轉讓給富盈集團有限公司,為農用地;至2016年重新被合作社收回后被常平鎮土地儲備中心收儲,為荒地。根據人員訪談及相關資料,了解該地塊歷史上無企業存在,曾有村民用于種植果樹、蔬菜等。現場踏勘時,調查發現該地塊仍有少量果樹及蔬菜種植,至今未被利用,處于空置空地,大部分區域為裸露土壤。小部分被草地覆蓋著,場地內未發現有地下管道,未發現有危險化學品等。根據《地塊控規情況圖》,該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污染識別結果及相關導則和技術規范要求,結合場地實際情況,本次采樣布點位置采用網格及系統布點法進行布點,制定采樣方案。本次調查土壤采樣時間于2019年6月10日進行,地下水成井洗井于2019年6月10日進行,第一次地下水采樣于2019年6月21日進行,第二次地下水采樣時間為2019年8月13日,第三次對照點地下水采樣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場地內共布設土壤調查鉆孔6個、地下水調查鉆孔3個,場地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及2個地下水對照點。本次調查共采集土壤樣品32個(包含3個平行樣、4個對照點樣品),地下水樣品12個(包括3個平行樣、2個對照點樣品)。依據東莞市環保局的相關要求,于2019年8月對場地原有的地下水監測井進行了補充調查,補充項目為GB14848中的基本37項;依據2019年9月專家評審意見,于2019年10月9日補充新建場地地下水對照點。


土壤檢測項目包括:①基本項(3項):pH、有機質含量、含水率;②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③揮發性有機物(VOCs,27項):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④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11項):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⑤有機農藥(11項):α-六六六、六氯苯、β-六六六、γ-六六六、七氯、氯丹、硫丹、p,pundefined-DDE、p,pundefined-DDD、滴滴涕、滅蟻靈。


地下水第一次監測項目包括:①基本項(2項):pH、濁度;②重金屬和無機物(11項):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鐵、錳、鋅、鋁;③揮發性有機物(VOCs,27項):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④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11項):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地下水第二、第三次監測項目包括:①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20項):色、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銅、鋅、鋁、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②微生物指標: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③毒理學指標(15項):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鎘、六價鉻、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即GB/T 14848-2017中常規指標37項)。


根據現場調查和樣品分析結果,場地調查的主要結論如下:

土壤:所有樣品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標準。

地下水:第一次地下水監測中場地地下水點位WC-1存在pH值超標,三個點位均存在渾濁度超標現象,不符合地下水Ⅳ類水標準。

第二次地下水檢測中點位WC-1存在渾濁度、總大腸菌群和菌落總數超標現象,點位WC-2存在渾濁度、pH值、總大腸菌群和菌落總數超標現象,點位WC-3存在渾濁度超標現象,三個點位的地下水樣品均超過地下水Ⅳ類水標準。

第三次地下水對照點補充調查檢測中,存在渾濁度、肉眼可見物和菌落總數共3項指標超出地下水Ⅳ類水標準。

綜上,土壤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濃度均低于土壤風險篩選值。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風險篩選值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一般情況下可以忽略。

地下水多項檢測項目未達到水質類別Ⅳ類標準,參考對照點的檢測數據,發現上述參數也有出現超標情況,初步判斷為建井技術問題導致地下水渾濁度較高,不屬于污染情況。由于本區域地下水不做為公共用水水源,沒有飲用與人體接觸的暴露途徑,因此該場地地下水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因此,東莞市常平鎮板石村“臺灣仔”項目地塊初步調查可認為不屬于污染地塊,場地無需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