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5次
- 2021-03-18
- 來源:中科檢測
國家電網公司電源項目物資招標采購公告中提到,對充電樁的專用資格條件如下:
所投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具備CMA及CNAS資質)出具的有效型式試驗報告,試驗樣品的輸出電壓規格應完全覆蓋所投產品的響應值且輸出電流規格應不小于所投產品的響應值;依據標準應包含:GB/T 27930-2011、NB/T 33001-2010、NB/T 33008.1-2013、Q/GDW 1233-2014、Q/GDW 1235-2014、Q/GDW 1591-2014(凡經修訂的標準,其最新版本予以認可),試驗項目應包含Q/GDW 1591-2014中4.6節所列舉的項目,且試驗報告結果數據、檢驗有效期符合上述標準的規定。
新能源充電樁檢測標準一些概念
1.檢驗檢測機構
是指依法成立,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利用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等技術條件和專業技能,對產品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對象進行檢驗檢測的專業技術組織。
2.資質認定
是指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對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許可。
資質認定包括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認證。
3.從事什么業務需要資質認定
(一)為司法機關作出的裁決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
(二)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
(三)為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決定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
(四)為社會經濟、公益活動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資質認定的。
4.資質認定的監管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資質認定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CMA:表明該機構已經通過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
CNAS標識:表明該機構已經通過了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認可。
CAL標識:表明該機構獲得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審查認可(驗收)的授權證書。
關于交流充電樁
采用傳導方式為具有車載充電機的電動汽車提供交流電源的專用供電裝置,包括壁掛式和落地式。交流充電樁由樁體、電氣模塊、計量模塊等部分組成。電氣模塊和計量模塊安裝在樁體內部。
關于直流充電樁
直流電動汽車充電站,俗稱就是“快充”,它是固定安裝在電動汽車外,與交流電網連接,可以為非車載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提供直流電源的供電裝置。直流充電樁的輸入電壓采用三相四線AC380V±15%,頻率50Hz,輸出為可調直流電,直接為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充電。由于直流充電樁采用三相四線制供電,可以提供足夠的功率,輸出的電壓和電流調整范圍大,可以實現快充的要求。
目前,充電樁的相關標準主要分為三種:國家標準、國家電網標準以及能源局標準三種。
國家標準
2020年國家標準主要分為三個方面:通用要求、交流與直流、充電機與BMS通信,具體如下:
《GB/T 18487.1-2015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2017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2部分:非車載傳導供電設備電磁兼容要求》
《GB/T 20234.1-2015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
《GB/T 20234.3-2015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3部分:直流充電接口》
其中2015標準是基于2011年的充電樁標準GBT 20234-2011,完善接口說明,統一直流充電協議,是目前在運營的充電樁和電動汽車標準。2015年國家標準同2011標準一樣,也從以下三個方面:通用要求、交流與直流、充電機與BMS通信來規定。但是,2015標準修正和補充了2011標準中不足,其主要是為了解決了車與樁兼容性問題,和解決使用中的安全問題。保證充電流程都是“唯一”的,讓每個充電樁與電動汽車都可以安全可靠的充電。
同時,為了保證互聯互通的一致性,避免測試機構理解不同,發布了以下2個國標:
《GB/T 27930-2015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
《GB/T 34658-2017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一致性測試》。
能源局標準
能源局標準,也稱為行業標準,主要有以下兩個:
《NB/T 33008.1-2018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 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
《NB/T 33008.2-2018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 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
主要規定了交/直流充電樁的充電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護、電磁兼容等檢測方法與檢測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運營的充電樁必須過檢的權威標準。
國家電網標準
國家電網標準,也稱為企業標準,主要有以下兩個:
《Q/GDW 1591-2014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驗技術規范》;
《Q/GDW 1592-2014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驗技術規范》。
標準內容與行業標準較相似,但測試要求更嚴格,尤其在直流樁CAN通信兼容性上增加了物理層與鏈路層測試項目,保證國網充電樁的CAN通訊的魯棒性,是國家電網充電樁招標時的驗收標準。
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
整體技術解決方案。
- 電話:400-133-6008
-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興科路368號(天河實驗室)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蓮花硯路8號(黃埔實驗室) - 郵箱:atc@g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