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新聞資訊
INFORMATION CENTER
土壤調查評估報告
  • 328次
  • 2021-03-18
  • 來源:中科檢測

一、實施情況

本細則實施以來,我局共收到16家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上報業務情況,承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業務總數為80件;對27家(次)土壤污染調查評估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了總體情況打分,征詢業主單位意見30家(次)。

結合檢查情況, 我局對9家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書面告知 ,要求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并完成整改,涉及書面告知類4項問題; 對2家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約見談話 ,涉及約見談話類2項問題; 對2家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實施公開通報, 涉及公開通報類2項問題。

二、存在問題(包含書面告知類、約見談話類、公開通報類)

1.存在未及時向區生態環境局上報第三方服務能力備案表及上一個季度開展業務情況,在反復催交情況下仍未上報。

2.存在調查報告格式不符合相關導則要求,個別單位的報告文本、技術路線圖等未按照導則要求編制。

3.存在資料收集分析不充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不到位等情況,個別單位在人員訪談內容設置上過于簡單,訪談對象覆蓋面不夠、針對性不強。

4.存在地塊歷史識別不充分、布點依據不明確、污染源識別不全面等嚴重問題,調查報告一次評審不予通過,或同一家單位兩個不同地塊的調查報告一次評審不予通過,或同一家單位三個不同地塊的調查報告一次評審不予通過。

5.存在對地塊歷史及現狀調查不清,企業生產工藝、原輔料、產品等基本信息調查不充分,污染源識別不充分等情況。

6.存在從業人員業務不精,責任心不強,從業單位內審制度落實不到位,報告及申請材料提交不及時等情況。

7.存在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理由不充分的情況。

8.存在未與業主單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就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現象。

9.存在地塊歷史衛星影像圖間隔時間過長、圖片不清晰、比例尺有誤等現象。

10.編制依據存在引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導則標準有誤的現象。

為提高我區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工作質量,確保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區生態環境局將繼續對在我區從事土壤污染調查評估服務的機構進行檢查。我局將對本實施細則實施情況進行通報,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類第三方服務機構應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內部質控制度、強化業務技術能力、提高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提升專業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