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新聞資訊
INFORMATION CENTER
新聞資訊 技術文章 污染場地調查中對土壤取樣設備的具體要求
污染場地調查中對土壤取樣設備的具體要求
  • 3535次
  • 2021-03-18
  • 來源:中科檢測

孔深度依據該地塊布點方案確定,實際鉆孔過程中可參照《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疑似污染地塊布點技術規定》進行適當調整。為防止潛水層底板被意外鉆穿,應從以下方面做好預防措施:
(1)開展調查前,必須收集區域水文地質資料,掌握潛水層和隔水層的分布、埋深、厚度和滲透性等信息,初步確定鉆孔安全深度。
(2)優先選擇熟悉當地水文地質條件的鉆探單位進行鉆探作業。
(3)鉆探全程跟進套管,在接近潛水層底板時采用較小的單次鉆深,并密切觀察采出巖芯情況,若發現揭露隔水層,應立即停止鉆探;若發現已鉆穿隔水層,應立即提鉆,將鉆孔底部至隔水層投入足量止水材料進行封堵、壓實,再完成建井。

土孔鉆探技術要求
土孔鉆探按照鉆機架設、開孔、鉆進、取樣、封孔、點位復測的流程進行,各環節技術要求如下:

(1)根據鉆探設備實際需要清理鉆探作業面,架設鉆機,設立警示牌或警戒線。
(2)開孔直徑應大于正常鉆探的鉆頭直徑,開孔深度應超過鉆具長度。
(3)每次鉆進深度宜為50 cm~150 cm,巖芯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小于70%,其中,粘性土及完整基巖的巖芯采取率不應小于85%,砂土類地層的巖芯采取率不應小于65%,碎石土類地層巖芯采取率不應小于50%,強風化、破碎基巖的巖芯采取率不應小于40%。應盡量選擇無漿液鉆進,全程套管跟進,防止鉆孔坍塌和上下層交叉污染;不同樣品采集之間應對鉆頭和鉆桿進行清洗,清洗廢水應集中收集處置;鉆進過程中揭露地下水時,要停鉆等水,待水位穩定后,測量并記錄初見水位及靜止水位;土壤巖芯樣品應按照揭露順序依次放入巖芯箱,對土層變層位置進行標識。
(4)鉆孔過程中參照“土壤鉆孔采樣記錄單”要求填寫土壤鉆孔采樣記錄單,對采樣點、鉆進操作、巖芯箱、鉆孔記錄單等環節進行拍照記錄;采樣拍照要求:按照鉆井東、南、西、北四個方向進行拍照記錄,照片應能反映周邊建構筑物、設施等情況,以點位編號+E、S、W、N 分別作為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照片名稱;鉆孔拍照要求:應體現鉆孔作業中開孔、套管跟進、鉆桿更換和取土器使用、原狀土樣采集等環節操作要求,每個環節至少1 張照片;巖芯箱拍照要求:體現整個鉆孔土層的結構特征,重點突出土層的地質變化和污染特征,每個巖芯箱至少1 張照片;其他照片還包括鉆孔照片(含鉆孔編號和鉆孔深度)、鉆孔記錄單照片等。
(5)鉆孔結束后,對于不需設立地下水采樣井的鉆孔應立即封孔并清理恢復作業區地面。
(6)鉆孔結束后,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或手持智能終端對鉆孔的坐標進行復測,記錄坐標和高程。
(7)鉆孔過程中產生的污染土壤應統一收集和處理,對廢棄的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應按照一般固體廢物處置要求進行收集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