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沉積物 檢測背景
2018年5月2日,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FAO)在全球土壤污染研討會上發布題為《土壤污染:隱藏的現實》的報告,報告中提到:“土壤污染對農業生產率、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構成的威脅令人不安,然而人們對這一威脅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知之甚少。”
近年來,我國對土壤污染問題的關注日益增加。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該法律的出臺填補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了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和監測,土壤污染預防、保護、風險管控和修復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規則。對土壤污染責任主體、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使用、重點監管的主要行業企業、第三方土壤環境服務機構法律責任等內容均做了明確規定。
中科檢測環境檢測監測中心一直關注國家最新法規政策,研讀剖析政策制度以為企業提供最準確的指引;同時致力于新方法的開發以適應不斷嚴格的環境檢測要求,可提供專業的土壤及沉積物檢測服務。
土壤及沉積物 檢測內容
土壤沉積物、海洋沉積物、其他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總石油烴類(TPH)多氯聯苯(PCBs)、有機氯農藥(OCPs)、有機磷農藥(OPPs)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可提取有機鹵化物(EOX)包括二噁英和呋喃在內的2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等。
土壤及沉積物 檢測標準
GB36600 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15618 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GB18668 海洋沉積物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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