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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公示信息 廣州國際航空產業科技創新城項目儲備土地AB291101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廣州國際航空產業科技創新城項目儲備土地AB291101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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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4
  • 來源:中科檢測

  一、項目概況


  廣州國際航空產業科技創新城項目儲備土地AB2911018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中心坐標為113°15ˊ52.33"E,23°10ˊ34.72"N,位于廣州市白云區三元里街道,西至云城東路,東至金茂大樓,南至向云東街,北至云城南四路,總占地面積28439.69m2。地塊的土地權屬目前歸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空港置業有限公司三家企業所有(前身為民航管理局),改造前的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商業用地。根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老白云機場儲備地塊(AB0908、AB2909、AB2911、AB300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征詢意見公示》可知,地塊主要規劃為居住用地(R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第五十九條規定:“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及《廣東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14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的通知》(粵環發〔2021〕2號)等相關文件,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為此,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空港置業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檢測”),承擔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包括對地塊內的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采樣檢測。


  二、調查工作及結果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2年10月。本次調查范圍的面積為28439.69m2。


  1978年前地塊及周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水稻、花生和番薯;地塊權屬國家空軍部隊。1978年后,地塊權屬變更為民航局,地塊由民航局管轄,地塊內建設東門電站,主要服務于舊白云機場;1990年地塊內建設白云機場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在建),于1992年建設完成,主要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1996年,東南面建成建筑用于舊機場物流及貨運倉庫使用;至2004年,舊白云機場搬遷至廣州市花都區,原民航局企業改制為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空港置業有限公司。


  2008年,白云機場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注銷,原辦公建筑場地被租賃給商戶作為物流倉庫使用;2010年地塊內東側建設空港快線翔龍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機動車檢測年審業務;2018~2019年,原物流倉庫區域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2020年,廣州翔龍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注銷,原物業租賃給物流公司作為倉庫使用;2022年,地塊內北側停車場作為駕校練車場使用,南側部分倉庫作為廢品回收站使用;至2022年底啟動廣州老白云機場儲備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計劃,地塊內均無較大變化。


  根據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內重點關注區域為各工業企業(白云機場設備工程公司、翔龍機動車檢測公司、物流倉庫)、雨污排水管線、變電房、廢品回收站等,需關注的污染物包括石油烴、多環芳烴、重金屬(鉛、汞、銅、鎳、鎘)、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多氯聯苯。周邊可能存在污染遷移包括各類倉庫以及汽修廠、廣州舊機場油庫,潛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鉛、汞、銅、鎳、鎘);VOCs(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


  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土壤采樣時間為2022年12月15日至23日、2023年02月21至22日,共布設土壤監測點位22個,采樣深度為6-8m,共采集土壤樣品125組(含14個平行),檢測項目為pH、水分、常規45項、多環芳烴(8項):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芘;多氯聯苯(總量)、石油烴(C10-C40);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5口,井深為6-8m,采集地下水樣品6組(含1組平行),檢測項目為基礎項(pH、渾濁度)、常規45項、多環芳烴(8項):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芘;多氯聯苯(總量)以及石油烴(C10-C40)。


  根據《廣州老白云機場儲備地塊(AB0908、AB2909、AB2911、AB300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征詢意見公示》可知,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防護綠地(G2)和供電用地(U12),為保守起見,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對應的第一類。地塊所在區域淺層地下水屬于白云分散式開發利用區,地下水一級功能區為保護區。根據《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該地塊的地下水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此次調查依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Ⅲ類標準進行評價。


  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


  (一)地塊內土壤樣品中: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相應的第一類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二)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除渾濁度外,所有檢出項目均未超過相應的地下水污染風險篩選值。經風險分析,渾濁度不屬于毒性物質,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因此不需開展詳細調查。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樣品和地下水樣品無超篩選值情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調查地塊作為二類居住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


  三、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13922468091聯系人:解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