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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2
- 來源:中科檢測
一、項目概況
開平市長清路1號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位于開平市長清路北側,地塊東、西、北側均與居民區相鄰,南側與長清路相鄰。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2.685137°,北緯22.375109°,本次調查地塊總面積為9551.35m2。目前土地權屬歸開平市自然資源局所有,現階段土地用途為①位于西部的明輝駕校活動板房(主要作為室內訓練、體檢及辦公);②位于中西部的水泥硬化道路;③位于東部的閑置空地;④位于北部的閑置倉庫。地塊未來用地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有關規定,依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的通知》(粵環發〔2021〕2號)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擬建設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務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開平市自然資源局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有限公司(后簡稱“中科檢測”)對開平市長清路1號地塊(后簡稱“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調查工作及結果
根據資料收集、人員訪談與現場踏勘,本地塊現權屬為開平市自然資源局,地塊內歷史上為(1)西部的明輝駕校區域在2010年之前一直為綠地,用于周邊村民種植農作物,且內布設一處彩鋼板制成的架空農具鐵棚,2011年~2013年農作物區域成為空地,鐵棚閑置;2014年至今一直為明輝駕校;(2)中西部的水泥硬化道路從80年代起一直為道路,未發生改變;(3)東部的閑置空地在90年代至2011年期間為昌運汽車修配廠和停車場;2012年,昌運汽車修配廠和停車場停止運營,部分活動板房拆除,該部分區域成為閑置空地,直至2015年;2016~2021年,土地使用權人將東部閑置空地均變為臨時停車場;2022年,臨時停車場關閉,目前處于閑置狀態,周邊布設圍蔽;(4)北部的閑置空地和鐵棚在2006年之前為農作物種植區和鐵棚,其中鐵棚為彩鋼板制成的架空鐵棚,原計劃設置鐵棚用于放置水廠加壓裝置,后由于其他原因未實施,鐵棚閑置;2006年之后,農作物種植區基本閑置,僅剩余小部分區域繼續種植農作物,鐵棚則用于放置農具,2019年,部分鐵棚被拆除。地塊周邊歷史為:地塊北側和西側一直為居民區,東側一直為居民區和臨街商鋪,南側一直為長清路(南側隔長清路從1983年至今有開平市茂開加油站有限公司和開平市市氣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從歷史至今基本未發生改變。通過第一階段污染識別,地塊內重點關注區域為東部閑置空地,地塊內可能存在的潛在關注污染物及污染途徑為:(1)地塊東部區域在歷史時期作為昌運汽車修配廠,其在汽車維修過程中使用的潤滑油中含有重金屬、石油烴、多環芳烴,噴漆過程中使用的油漆中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這兩種原材料的泄露和使用均可能造成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2)地塊作為停車場(90年代至2011年和2016~2021年兩個時期),車輛在停放過程中機油等油類的跑冒滴漏均可造成石油烴的污染。地塊周邊可能存在的關注污染物及污染途徑為:地塊南側開平市茂開加油站有限公司的柴油以及汽油裝卸及加油過程中,可能存在廢氣排放沉降及油品跑冒滴漏,其可能通過雨水及沖洗廢水進入到土壤和地下水中,造成石油烴的污染。匯總本項目地塊潛在污染物類型包括重金屬(銅、鎳、鋅、錫、鉛、汞、鎘)、VOCs(苯、甲苯、二甲苯)、多環芳烴(8項)和石油烴(C10-C40)。
根據地塊未來規劃以及所在區域地下水功能區劃,地塊的土壤篩選值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標準,地下水篩選值參考《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的IV類,以上標準未提及指標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進行計算。由初步采樣分析的結果可知,地塊內土壤樣品和地下水樣品無超篩選值情況,不屬于污染地塊,地塊作為居住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本次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
三、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18826071258
聯系人:李澤敏
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
整體技術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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